警惕洗钱陷阱,保护资金安全
1、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等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活动。
2、为什么要反洗钱?
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杜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杜会经济秩序,破坏杜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我们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3、如何警惕洗钱陷阱,保护我们自身的利益
第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证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第二,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1.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2.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第三,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受损。
第四,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在任何社交网站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号、证件号、姓名、手机号等重要敏感信息。不要随便在街头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留下银行卡号、证件号、姓名、手机号等重要敏感信息。
第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犯罪手法之一。
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或进行交易,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第六,远离网络洗钱
在人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破获的网上银行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给予的警示: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4、社会公众反洗钱义务
(1)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为了防止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您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配合以下完成以下工作:出示您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如您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配合金融机构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2)支持国家反洗钱工作也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开办业务时,请带好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基本凭据。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3)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5、如何举报反洗钱活动?
向公安机关举报。
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支行反洗钱部门举报。
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2
电子信箱:fiurepot@pbc.gov.cn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
四、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层 反洗钱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资助恐怖活动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多项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的定义与罚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有权司法机关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措施、流程,以及相应的保护及救济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监测、开展反洗钱检查、监督、处罚的职责与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了反洗钱监测管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等内容。
第二层 反洗钱行政法规
包括《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账户存款实名制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外汇管理条例》、《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
第三层 反洗钱部门规章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规章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金融机构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专项规章。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的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进行了具体规定。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
《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层 反洗钱重要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反洗钱履职管理及相关反洗钱内控建设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汇款业务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