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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知识早知道(三)

2018-01-05 12:47:4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1571

六、国际原油期货

52.一般一个成功的期货品种所必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一般说来,成功的期货品种都具备一些共同的条件,例如:标的物品质可标准化;现货贸易量大;有充分竞争的现货市场,买卖双方力量相对均衡;价格波动较大,有套期保值的需求;市场投资主体丰富,投资者结构合理,为期货市场提供流动性等。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原油消费国,也是第二大原油进口国,现货交易量很可观。国内涉油企业对原油及成品油的套期保值需求强烈,市场参与者众多,价格波动大,因此原油已基本具备了成为期货品种的条件。

 

53.期货交易商常用哪些策略套利?

答:套利往往与单边持仓相对,一般指同时买入和卖出合约各一个,低买高卖,从纠正市场价格的异常状况中获利的行动。常见的套利交易包括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品种套利等,可以通过一买一卖两个合约,或直接交易一个价差合约实现。

举一个跨期套利的例子来说明:某贸易商发现7 月的洲际交易所柴油价格远低于8 月洲际交易所柴油价格,差价达到3 美元/ 桶,除去1 美元/ 桶每月的存储费仍有2 美元/ 桶的套利空间,则该贸易商可采取套利策略,买入7 月柴油合约,卖出8 月柴油合约。若在7 月前,价差缩窄,则该贸易商可以在期货市场上平仓,获利了结。不然可以采取实货交割,7 月采取实货交割买入柴油,以1 美元/ 桶的价格存储1 个月,再于8 月以高于1 个月前 3 美元/ 桶的价格交割卖出,净赚2 美元/ 桶无风险收益。

 

54.为什么一般交易商偏好做套利而非单边持仓?

答:交易商及投机者一般偏好做套利而非单边持仓,原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1. 单边持仓价格波动大、套利价差价格波动小;2. 单边价格受很多因素影响,除油市供需基本面外,还包括美元涨跌、宏观经济信息、投资者风险偏好、其他金融市场(例如股市)涨跌指引等,而套利价差由于是一买一卖两个合约,金融市场等非油市影响因素互相抵消,基本只受油市供需基本面单一因素影响,较易分析和把握;3. 若可直接交易价差合约(不是通过买卖两个合约建仓),保证金相比单边持仓低。

 

55.投机者在期货市场的参与比例有多大?

答:投机者在石油市场中的参与比例相对较大,但是很少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且每个期货市场的情况也不一样。目前唯一广泛认可的数据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每周公布的持仓报告(Commitment of Traders)。它将期货交易者分为三个种类: NONCOMMERCIAL:非商业持仓,也可以称为基金持仓,即以对冲基金为主的投机性的机构持仓;COMMERCIAL:商业持仓,以对冲风险为主的商业套保持仓;NONREPORTABLE POSITION:非报告持仓,一般可以理解为非机构投资者或散户的持仓7。若认为非商业持仓是投机者参与比例,那么2012 年非商业持仓量占总持仓量的比例稳定保持在50%-55% 左右。如果参与比例按照交易量来计算,由于投机者交易一般更为频繁,那么其参与比例将更高。当然,严格说来交易者身份并不能作为划分交易目的的依据,因为商业持仓者也有可能进行投机交易,而非商业持仓也可能是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保值交易的持仓。另外,各个市场情况也不同,像迪拜商品交易所的阿曼合约,由于发展时间不长,阿曼原油价格还未能成为市场公认的标的价格,其投机者的参与比例要小很多。但是在成熟发达的期货市场中,一般投机者参与比例很大,且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56.投机者对期货市场发展和价格形成有什么作用?他们会操纵期货价格吗?

答:投机者在纠正市场上出现明显的价格状况异常方面有突出作用,能帮助期货市场价格保持在较为合理的范围之内波动,有利于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同时,投机者的频繁买卖也为市场创造了流动性,吸引其他套期保值者或者投资者参与交易,因此是期货交易生态圈中的重要一环。投机者往往被指责为价格操纵者,对于这一问题要客观公平看待。一定的市场条件,例如市场流动性不足、监管低效、投机过度等,的确有助于某些不法投机者操纵价格。但是价格操纵不仅可能存在于投机者,也可能存在于某些大型套保者的身上;同时,投机者对市场的贡献也不能因此抹杀。市场需要合理的监管以减少投资者操纵价格的机会。

 

57. 市场操纵的常见形式有哪些?有哪些相应的监管措施?

答:市场操纵是我国《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中明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形式多样。《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形式的规定有以下几种: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2、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4、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的;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针对市场操纵行为,交易所将在一户一码、限仓制度、大户持仓报告等常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加强盘中实时监控、疑似实际控制关系排查、现场检查、舆情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此类违法违规行为。随着期货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 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可能不断发展和衍变, 有鉴于此, 各类法律、法规、规则等制度建设及实际监控、调查、处理等工作也将不断的完善。

 

58.为什么国外期货交易所互相上市对方合约?这体现了竞争还是合作?

答:2006 年,洲际交易所率先在其电子平台开始交易WTI 原油期货合约,之后纽约商品交易所也开始交易布伦特原油。对于投资者来说,在同一平台交易不同交易所旗下的期货合约有几大好处:(1)若有跨市交易,在同一平台上交易的保证金大幅下降;(2)避免在跨市交易时,在一个市场上大额交税,另一市场上不退税的情况;(3)在同一平台开户、报告、盯市、交易等都更为方便。

交易所互上合约,既体现了竞争,又体现了合作。一方面,交易所可能通过上市对方合约,争夺了一部分对方交易所的客户转至自己的平台上交易;另一方面,在一个平台上交易多个合约增加了期货交易的吸引力,也是交易所对各自合约的互相认同,有助于增加整个市场的资金流入和流动性。

 

59.除了期货以外,交易所常见的其他衍生品合约有哪些?

答:除了期货以外,在国外交易所上常见的其他原油相关合约包括:期权、亚式掉期、价差合约等等。举例解释如下:期权:期权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举例而言:如果一家公司以1 美元/ 桶的价格买入一个月后到期的执行价为50 美元的布伦特看涨期权合约10 万桶,那么意味着这家公司在支付这1 美元/ 桶的成本以后,可以保证以最高50 美元/ 桶的价格购入10万桶布伦特原油。如果一个月后市场价格为60 美元/ 桶,那么执行期权则能为这家公司节省10 美元/ 桶的成本。若当时市场价格低于40 美元/ 桶,这家公司则可以不执行期权,而在市场上用更低的价格购买。亚式掉期:商品的亚式掉期合约在场外交易上比较常见,约占场外交易合约总量的八成以上,且越来越多的场外掉期合约有场内清算的趋势。与期货可以实物交割不同,掉期只能以现金结算,且往往是基于期货结算价月均价的衍生品,这种基于平均价的掉期我们称为亚式掉期。举例来说,A 公司以50 美元/ 桶的价格向B 买入布伦特原油4 月的亚式掉期10 万桶,那么该掉期合约的结算价为洲际交易所布伦特原油期货4 月1 日至4 月30 日所有交易日期货结算价的算术平均,若结果为55 美元,说明A 公司当月原油购买价格较高,那么B 银行就要向A 公司支付5 美元/ 桶补偿(总额50 万美元),若结果为45 美元,说明A公司当月原油购买价格较低,那么A 公司就要向B 银行支付5 美元/ 桶差价(总额50 万美元)。价差合约:价差合约交易量很大,品种繁多,大体可分为三种:跨期套利价差、跨市套利价差和品种套利价差。举例来说,布伦特原油3 月合约与4 月合约的价差就是跨期套利价差,新加坡燃料油和上海燃料油价差就是跨市套利价差,而新加坡180 燃料油和380 燃料油的价差就是品种套利价差。

 

60.场外交易(OTC)市场与场内期货市场有什么关系?

答:常见的场外交易品种包括掉期、期权、奇异期权等,有些还是场内期货合约的衍生品。与场内期货市场相比,场外交易合约为客户“量身定做”,合约标的、合约数量、到期日设定、期权执行价设定、不同合约组合报价等方面都比场内期货灵活多变。但是场内期货相对流动性好、市场透明、且集中清算,所以信用风险较小。因此,场外合约往往用场内期货合约套保,实现两个市场的价格联动。

61.场外市场与场内期货市场交易量大小比较?

答:从市场容量来看,场外市场是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市场,不论是其交易量还是产品的丰富程度都远远要超过场内市场。场内市场处于补充地位。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统计,2016 年场内市场外汇与利率期货及期权的名义本金金额为67.25 万亿美元,场外市场外汇与利率衍生品的名义本金金额为476.76 万亿美元,合计535 万亿美元,场外交易量占整个金融衍生品交易量的比例约为89%。

62. 衍生品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发展趋势如何?场外市场场内化是怎么回事?

答:金融危机期间,由于某些银行的误导及交易者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能力,一大批企业在参与衍生品市场交易中发生亏损,因此在金融危机以后场外衍生品市场有所萎缩,而场内期货、期权市场成交量却一直相对平稳增长。

由于场外衍生品往往是客户和银行直接交易,属于双边合约,政府难以监管,且交易双方面临的信用风险较大,因此各国政府纷纷加强对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美国政府于 2011 年底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该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 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其中就提到要求加强场外衍生品监管,推进场 外交易的标准化和中央清算。新加坡在之后也提出类似的要求。各大交易所例如洲际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等也开始在期货市场上上市原本属于场外交易的合约,包括亚式掉期、亚式期权等,并为场外交易提供场内清算服务。由此,在政府加强监管、市场需要降低信用风险的背景下,场外交易场内化是目前的一大趋势。

 

63.目前国际上有几个交易所推出原油期货,交易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如何?

答:目前国际上有11 家交易所推出了原油期货。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旗下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洲际交易所(ICE) 为影响力最大的世界两大原油期货交易中心,其对应的WTI、布伦特 两种原油期货也分别扮演着美国和欧洲基准原油合约的角色。其他国内/ 区域性或影响力小的交易所的上市原油合约为:迪拜商品交易所(DME)上市的阿曼(Oman)原油;印度大宗商品交易所(MCX)的WTI、布伦特原油;印度国家商品及衍生品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日本的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的中东原油;俄罗斯交易系统股票交易所的布伦特、Urals 原油;新加坡商品期货交易所(SMX)的WTI 原油; 泰国期货交易所(TFEX)上市的布伦特原油;阿根廷的罗萨里奥期货交易所(ROFX)的WTI 原油;南非的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JSE)上市的原油期货等。以上合约2016 年的交易量见附录6。

 

64.WTI 和布伦特期货的标的是什么种类的原油?

答:WTI(West Texas Intermediate)是美国西德克萨斯中间基原油,它是一种轻质低硫原油。而布伦特原油(Brent Crude)是出产于北大西洋北海布伦特和尼尼安油田的轻质低硫原油。

 

65.国际原油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哪些?

答:原油现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原油出口商(例如卡塔尔国家石油公司)、炼厂(例如中石油)、大型国际石油公司(例如壳牌石油)、贸易商(例如摩科瑞)、银行(例如摩根士丹利)等。原油期货市场的参与者更为广泛,不仅包括以上提到的原油现货市场参与者,还包括对冲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个人银行、散户投资者、以及成品油涉油企业,如航空公司、船运公司等。

 

66.不同的原油在交易上为何存在价差?这种价差是否会无限扩大?

答:不同的原油在现货市场上确实有价差。首先是因为不同油种之间的品质差别(比重、含硫量等指标)比较大,一般轻质低硫的原油价格较高,重质高硫的原油价格较低。其次,同一油种不同阶段开采出来的原油品质也会有差异。第三,由于供需情况的变化也会导致价差的变化,比如专用某类原油的炼厂发生火灾关闭,往往会导致该原油相对其他油种价格降低。第四,同一种油在不同地区的价格也会不同,因此同一种油也会有地域价差。价差一般不会超过一定的范围,否则就可能存在套利空间。同时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开采商会减少低价油开采,买家增加低价油的购买,逐渐将价差拉回合理区间。

 

67.什么是做市商?做市商制度对期货市场的意义?我国原油期货是否准备引入做市商制度?

答:期货市场的做市商制度是指在期货市场上,为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投资者作为指定交易商,不断地向市场报出所负责期货合约的买卖价格,并在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账户与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做市商制度的意义在于在市场交易清淡时,通过连续不断地报价,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同时确保各月期货合约有连续的报价,这对于新上市的合约、远期不活跃月份的合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引入做市商制度需要配套出台相关法规及细则,明确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能源中心正在积极研究。

 

68.原油期货是不是必须采用实物交割?

答:不是,也可以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如洲际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具有发达的现货市场,其期货合约就是根据现货价格以现金结算。实物交割与现金结算相比的优点在于它与现货市场相连,其交割价最终会回归到现货价格,以至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融合度非常高,便于期货市场更好地为现货市场服务。我国已上市的商品期货,包括原油期货均采用实物交割模式。

七、国内原油期货

69.中国建设原油期货市场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我国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旨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为企业持续经营提供风险屏障。此外尽管欧美已有成熟的原油期货市场,但其价格难以客观全面反映亚太地区的供需关系。推出我国的原油期货将有助于形成反映中国以及亚太地区石油市场供求关系的基准价格体系,通过市场优化石油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原油期货市场是我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的重要实践之一。

 

70.国家各部委为原油期货出台的配套政策有哪些?

答:原油期货在上市推进中,得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主要包括:2015 年4 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2015 年6 月,证监会出台《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开户、结算、保证金收取及存管要求等;2015 年7 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原油期货交易计价和结算货币、人民币相关账户的开立和收支范围、计息方式、专户管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要求等;2015 年7 月,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外汇相关账户的开立和收支范围、结售汇业务、计息方式、专户管理、国际收支申报等;2015 年8 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支持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这些政策的推出,为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产品提供更便捷、更贴近国际市场的交易方式奠定了扎实基础,为境内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

 

71.原油期货的总体设计思路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们确立了“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的基本思路。“国际平台”即交易国际化、交割国际化和结算环节国际化,以方便境内外交易者自由、高效、便捷地参与,并依托国际原油现货市场,引入境内外交易者参与,包括跨国石油公司、原油贸易商、投资银行等,推动形成反映中国和亚太时区原油市场供求关系的基准价格。“净价交易”就是计价为不含关税、增值税的净价,区别于国内目前期货交易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的现状,方便与国际市场的不含税价格直接对比,同时避免税收政策变化对交易价格的影响。“保税交割”就是依托保税油库,进行实物交割,主要是考虑保税现货贸易的计价为不含税的净价,保税贸易对参与主体的限制少,保税油库又可以作为联系国内外原油市场的纽带,有利于国际原油现货、期货交易者参与交易和交割。“人民币计价”就是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交割,接受美元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

 

72.能源中心的中央对手方地位是如何规定的?

答:能源中心作为中央对手方,在期货交易达成后介入期货交易双方,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以净额方式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同时,能源中心在《交易规则》中还明确规定,已经成交的交易指令、了结的期货交易持仓、收取的保证金、已经划转或者完成质押处理的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配对完成的标准仓单等交易、结算和交割行为或者财产的法律属性,以及采取的违约处理措施,不因会员进入破产程序而使得相关行为或者财产的法律属性被撤销或者无效;会员进入破产程序,能源中心仍可以按照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对会员未了结的合约进行净额结算。

 

73.作为第一个国际化的期货品种,如何强化风险管理?

答:风控方面,严格遵守目前国内期货市场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期货保证金制度、一户一码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同时针对境外交易者的风险特征和原油期货交易的特点,积极落实境外交易者适当性审查、实名开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强化资金专户管理和保证金封闭运行,推动与境外期货监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跨境联合监管和案件稽查办法。

 

74.原油期货市场运行模式将延续现有其他期货品种的哪些制度并制定哪些细则?

答:原油期货市场以我国现有的期货市场运行框架为基础,坚持一户一码制度、保证金制度、限仓制度、实物交割制度、风险控制度等基本制度不变。对境外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的参与资质及外汇资金、风险管理制订专门的配套法律和规则细则。

 

75.我国原油期货合约是如何设计的?

答:我国原油期货合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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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为什么选择中质含硫原油作为交割标的?

答:选择中质含硫原油的理由:一是中质含硫原油资源相对丰富,其产量份额约占全球产量的44% 左右;二是中质含硫原油的供需关系与轻质低硫原油并不完全相同,而目前国际市场还缺乏一个权威的中质含硫原油的价格基准;三是中质含硫原油是我国及周边国家进口原油的主要品种,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统计数据,我国2016 年进口原油3.81 亿吨,其中来自中东地区的原油1.83 亿吨,占比高达49%,形成中质含硫原油的基准价格有利于促进国际原油贸易的发展。(见附录6)。

 

77.为什么不能单纯以国产原油作为我国原油期货的合约标的?

答:国产原油基本上由各石油公司就地、就近消化,国内目前没有原油现货市场。而且我国原油经营还未放开,国产原油没有市场卖出方,市场属性差,难以控制成本。因此,我国原油期货的可交割油种不能单纯依靠国产原油,还要考虑主要的进口原油。

 

78.为什么不能以单一进口原油作为我国原油期货的合约标的?

答:单一进口原油贸易数量不够大、易操纵、缺乏代表性,若以其作为我国原油期货的合约标的,将严重影响该原油现货流向和现货市场定价,长期易出现路径依赖,对产油国的市场定价权和原油实际流向、用户分布产生较大影响。产油国一般都不愿意出现垄断市场的现象。因此,不能以单一进口原油作为我国原油期货的合约标的。

 

79.我国原油期货的挂牌合约如何规定,和境外有什么区别?

答:我国原油期货挂牌合约拟定为36 个月以内的合约,其中最近1-12 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12 个月以后为季月合约。国外成熟原油期货市场的挂牌月份一般较长。布伦特原油期货挂牌合约为96 个连续月份。WTI 原油期货挂牌合约为挂牌未来9 年的合约:交易当年及其后5 年的连续月份合约;第6 年及后续的6 月和12 月合约。迪拜商品交易所阿曼原油期货合约的挂牌月份为交易当年及其后5年月份挂牌。当年12 月合约交易终止后,将新增一个日历年。考虑到我国期货市场一般远期月份合约交易非常清淡,所以市场发展初期最远挂牌月份暂定为36 个月,未来能源中心将根据市场发展和投资者的需求来进一步调整挂牌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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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我国原油期货市场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是如何规定的?与国外期货合约有什么区别?

答:我国原油期货市场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前一月最后交易日。例如:1706合约,最后交易日是2017 年5 月30 日。交割日期是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仓单交割)。纽约商品交易所 WTI 的最后交易日的规定是:当前交割月交易应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二十五个日历日前的第三个交易日停止。若第二十五个日历日不是交易日,交易应在第二十五个日历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的第三个交易日停止。例如:1706 合约,最后交易日是2017 年5 月22 日。纽约商品交易所 WTI 采用实物交割,交割期是:交割月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洲际交易所布伦特的最后交易日的规定是:合约月份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例如:1706 合约,最后交易日是 2017 年4 月 28 日。采用现金交割,现货市场发达,为期货交割提供了权威结算价。迪拜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例如:1706 合约,最 后交易日是 2017 年 4 月 28 日。迪拜商品交易所采用实物交割,交割期是: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交割申请和配对,最后交易日后一个月内完成交割。

纽约商品交易所 WTI 的最后交易日的规定是:当前交割月交易应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二十五个日历日前的第三个交易日停止。若第二十五个日历日不是交易日,交易应在第二十五个日历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的第三个交易日停止。例如:1706 合约,最后交易日是2017 年5 月22 日。纽约商品交易所 WTI 采用实物交割,交割期是:交割月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洲际交易所布伦特的最后交易日的规定是:合约月份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例如:1706 合约,最后交易日是 2017 年4 月 28 日。采用现金交割,现货市场发达,为期货交割提供了权威结算价。迪拜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例如:1706 合约,最 后交易日是 2017 年 4 月 28 日。迪拜商品交易所采用实物交割,交割期是: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交割申请和配对,最后交易日后一个月内完成交割。

 

81. 我国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与国际主要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有何区别?

答: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WTI 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Globex 电子交易平台,周日—周五,纽约时间/ 东部时间18:00 -次日17:00,每日17:00 开始休息60 分钟。

洲际交易所布伦特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是:纽约:20:00- 次日18:00,伦敦:01:00-23:00,新加坡:08:00 至- 次日06:00。迪拜商品交易所阿曼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电子交易:开始时间为周日北美中央标准时间/ 中部夏令时(CST/CDT)1600,周一至周四为CST/CDT1645,结束时间为次日周一至周五CST/CDT 1600。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9:00 - 11:30,1:30- 3:00,连续交易时间由能源中心另行发文规定。交易时间相对较短,未来能源中心将在连续交易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延长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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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绝大部门内容转载自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100问》